丹江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丹江律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时间:2025-02-14|栏目:丹江律师|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包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上一篇:卖手机商家说手机进水了

下一篇:暂无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上城区看守所地址 德清县看守所地址 平湖市看守所地址 丽水市看守所地址 松阳县看守所地址 青田县看守所地址 衢州市看守所地址 江山市看守所地址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拱墅区看守所电话 西湖区看守所电话 富阳区看守所电话 余姚市看守所电话 苍南县看守所电话 泰顺县看守所电话 台州市看守所电话 仙居县看守所电话 遂昌县看守所电话 青田县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律师 杭州滨江区律师 海盐县律师 桐乡市律师 台州市律师 遂昌县律师 景宁县律师 上海市律师 常州市律师 苏州市律师